摘要
“目的论扩张”由来已久,但是对其司法说理机制却仍未有清晰的说明,从而导致目的论扩张出现滥用的趋势。目的论扩张是指为实现法律目的,在原有法律规范的基础上增添新的构成要件。目的论扩张与类推适用并不相同,二者存在根本性的差异。类推适用并不改变原有规范的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仅改变原有法律规范的目的适用范围,即法律关系。目的论扩张的司法说理分为内部论证和外部论证,内部论证要求目的论扩张的适用要符合演绎推论;外部论证要求说明超出法律文义理由的必要性,若适用目的的理由之间存在冲突,还需要就目的之间的权衡做出说明。因此,适用目的论扩张司法说理本质上是超脱法律文义理由的二阶论证。
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4年第3期14-18,共5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