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末修律将赘婿婚吸纳进常态婚姻形式中,取消了对赘婿婚的特殊规定,赘婿的民事法律地位因之得到改变。《申报》不仅记载着相关案件的诉讼情况,也反映了其时的民众观念和社会变迁。赘婿属于近代转型时期文化、法律与社会观念间彼此交汇、碰撞的缩影,以《申报》为中心对这一边缘性群体进行历史考察,可管窥法典近代化进程中赘婿民事法律地位仍然较低但已有很大提升且呈现出上升趋势,法律规范与实际操作之间存在疏离等特点。
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4年第2期1-9,共9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依法治国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溯源研究”(19BFX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