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坚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系统总结执法司法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回应新形势新变化,根据醉酒危险驾驶的不同情形,建构“酒后危险驾驶行为+醉酒程度+有无其他情节”入罪模式,科学理性推进治罪与治理。根据《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对于行为人血液酒精含量每100毫升在80毫克至150毫克之间的醉酒危险驾驶案件.
出处
《中国审判》
2024年第12期90-93,共4页
China Tri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