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在面临资源供应紧缺、环境污染日益加剧、生态系统持续恶化的严峻环境中,必须加强以法律手段来保护生态环境。环境污染案件中所涉及问题具有高度的专业性和复杂性,需要借助科学技术手段来揭示污染事实、评估损害程度以及确定责任归属,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的分类不是基于案件的性质或罪名,而是基于技术领域的不同。探索解决污染环境犯罪案件中环境损害司法鉴定问题的途径和方案时需要以环境损害事实为依据,以科学技术为支撑,以法律为保障,才能进一步推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更好地服务于诉讼活动。
出处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24年第4期47-51,共5页
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 of Jiamusi University
基金
青藏高原环境与资源法学研究基地(国家民委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基金项目成果
2022年青海省法学会研究课题:“青海省环境公益诉讼中的司法鉴定相关问题探究”(202212)
2022年天津大学-青海民族大学自主创新基金合作项目:“恢复性司法理念下青海省生态环境犯罪刑罚适用研究”(2022TQ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