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光绪庚辛年间(1900—1901),陕西、山西遭遇了严重的灾荒,两省巡抚为了筹款助赈,会衔奏准跨省举办“秦晋实官捐输”。由于当时户部统筹全国实官捐纳事务的“能力”与“动力”不足,故陕西、山西以及跨省举办“顺直善后振捐”的直隶,一开始主要通过督抚内部协商的方式在制度层面调适彼此间的利益分配。但在“本省利益优先”思维的影响下,三省督抚在制度层面达成的利益分配共识屡生变化,陕西与山西之间更是在巡抚人事发生变动后,迟迟不能达成新的共识,最后只能频繁寻求清廷中央介入“秦晋实官捐输”的相关事务。在双方各执一词的情况下,清廷最终决定将两省捐款分配格局维持现状,彰显出部省在特殊历史时期管控利益纠纷,尤其是治国理政方面的严重局限。
出处
《学术研究》
北大核心
2024年第7期161-170,共10页
Academic Research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财政纾困与晚清淮盐市场治理研究”(20CZS053)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