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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部门负责人 解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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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该法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集体所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在农村的重要实现形式。但不少地方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存在着组织机构不健全、运行机制不完善、监督和管理制度不落实等问题,以致没能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
作者 朱宁宁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农民文摘》 2024年第7期5-9,共5页 Farmer's Dig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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