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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迟到”98次 不提示也不处罚 公司解约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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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按时上下班,是劳动者最基本的职业道德,也是劳动者应当遵守的“规矩”。如劳动者因迟到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有权进行处理,但用人单位以员工多次迟到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定合法吗?程序员王某在某计算机科技公司工作期间,公司在未明确要求过.上班时间,也没有对王某“迟到”行为进行过提示、告知或处罚的情况下,以其不到一年内出现多达98次迟到为由辞退王某。
作者 王欣欣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法庭内外》 2024年第7期54-55,共2页 Inside & Outside of Cou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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