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大数据、云计算、信息通信技术为依托的数字经济,以及人工智能加持下的智能经济,将会是经济的发展方向。作为数字经济和智能经济的底层架构与核心因素,数据已成为与劳动力、资本、土地、技术等并列的生产要素,也当然是经营主体进行市场竞争的重要资源与核心竞争要素。2022年11月2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第18条即为商业数据保护专条。2024年5月6日公布、自2024年9月1日施行的《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19条也为涉数据不正当竞争条款。当下,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正在进行的第三次修订,是否以及如何构建涉数据不正当竞争条款备受关注,对加强数据权益保护、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出处
《数字法治》
2024年第3期75-79,共5页
DIGITAL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