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数字适老化公益诉讼的提起标准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数字适老化公益诉讼所涉“公益”应为一种整体的社会利益,且应具有以下几个特征:一是公共性,即受损的应是老年人群体的共同利益。这种公共性应表现为地域的广泛性、受益对象的广泛性。数字非适老化在损害公益之时亦可能损害老年人个体私益。
作者 刘为勇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 2024年第7期158-159,共2页 CHINESE SOCIAL SCIENCE DIGEST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