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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企业的“隐藏”财富:哪些行为可能侵犯经营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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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商业秘密是企业的重要知识产权,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第4款规定:“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商业秘密可以分为两大类: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其中,经营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经营信息。经营秘密的构成要件包括秘密性、价值性和保密性。
作者 连飞
出处 《法律与生活》 2024年第8期68-71,共4页 Law &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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