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出台的《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强调:学校要主动接受教育、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依法接受外部审计部门的监督,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这充分体现了教育部和财政部对国家“双高计划”立项单位即项目学校建设绩效审计工作的高度重视。此外,与“双高”建设绩效审计工作相关的法规制度比较丰富,既有普遍适用的党纪国法、财经法规,也有具有审计特色的专门法规制度等。因此,对各地方及立项单位进行终期绩效评价的同时进行绩效审计具有同等重要意义。如何做好“双高”建设绩效审计工作是包括项目学校在内面临的一道难题,结合具体审计工作实践,笔者认为“双高计划”绩效审计的审计主体应该做好五个“必答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