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构建非羁押诉讼工作体系 规范不捕裁量权行使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逮捕是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刑事强制措施,而非刑罚处罚,但司法实践中“关起来”才能“管得住”的执法思维导致“构罪即捕”“一押到底”的现象广泛存在,特别是轻微刑事案件的不必要羁押,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在刑事诉讼中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为破解这一难题,山西省运城市检察机关把依法少捕慎诉慎押作为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具体工作要求,构建了以社会危险性量化为核心、保证金预交机制为突破、非羁押数字监督平台为保障的非羁押诉讼工作体系,规范了逮捕裁量权行使,形成了可复制可借鉴的“运城样板”。
作者 原琳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24年第12期3-7,共5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