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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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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案例简述A某2005年5月入职某公司,2016年1月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8年3月,人事部门将《关于与A某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发送工会,称A某作为加油站副经理多次违纪,已违反“管理红线”规定,应予以“开除”。工会签章确认后,公司向A某发出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详细载明了因A某违反公司相关规定,解除与A某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A某认为自己违纪情节较轻,不足以认定为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双方发生劳动争议。
作者 汪娟娟 谭军
出处 《石油组织人事》 2024年第6期67-6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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