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44—1949年,兰州市开展了国民义务劳动,其经费来源有中央和省政府拨款、征收代雇劳役金及社会各界捐助等方面,经费的使用主要体现在事业费和行政费上。兰州市政府通过以上方式筹集的经费可以基本满足一些重大工程的经费需要,如整修靖远路、定西路西段及黄河堤岸和旧有水道等,在建设交通道路、兴修水利工程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随着兰州市政府财政日益困难,拨给国民义务劳动的经费不断减少,导致兰州市国民义务劳动无法持续推进。
作者
金小亮
聂红萍
Jin Xiaoliang;Nie Hongping
出处
《档案》
2024年第5期44-51,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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