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原则,“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为国民经济的血脉和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领域进一步全面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仅是防范化解房地产、地方政府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重点领域风险的迫切任务,是宏观经济治理体系改革的重要环节。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24年第28期40-43,共4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