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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制度化保障“五位一体”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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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7月1日,江苏省总工会联合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加强劳动者合法权益协作保障的意见》,制度化保障“工会+法院+检察院+人社+司法行政”五位一体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新格局的建立和运行。《意见》提出,工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法治宣传教育、劳动法律监督、劳动争议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审判、检察监督、检察支持起诉、检察公益诉讼的职能优势,构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五位一体”密切协作的工作新格局,合力调处各类劳动纠纷,共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工会信息》 2024年第13期54-54,共1页 Trade Un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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