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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定监护”老有善养,让余生有托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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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近,年届九旬的王大妈坦露了自己长期以来的担忧:老伴儿“走”了,没有儿女,现在孤身一人,余生可以托付给谁?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越来越多的人面临和王大妈同样的困境。谁来担任他们的监护人?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我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中,“意定监护”制度为他们的晚年生活“托底”,监护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组织,如何实现“依法又依心”仍然是他们最关注的问题,意定监护都需要在各个层面加以完善。
作者 蕊红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老年》 2024年第15期8-11,共4页 Elderly Chi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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