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承担社会责任扩大了企业的边界,这不仅重申了企业与社会的深度关联,也确立了企业的道德责任主体地位。企业的道德责任通过企业共享意图加以落实。企业具备共享意图并且实际地呈现于企业决策过程、促发具有内在价值的团体行动,这种企业共享意图融摄在企业内部结构和权力关系之中,传达了企业全体人员共享的价值共识,引导企业以共同体方式展开价值求同化行为,推动企业成为道德主体。然而,道德责任主体并非企业内在的属性,一般意义的社会责任外在于企业的原初目标,这表明:企业只是有限的道德主体。
出处
《伦理学研究》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19-25,共7页
Studies in Ethic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文化强国背景下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研究”(21&ZD060)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