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互联网技术的不断进步,人们对互联网各种应用平台的使用越发频繁,网络平台为海量的网络用户提供互联网服务。网络用户协议因其便捷性,而被广泛应用于互联网服务中。因网络用户协议在订立时的预先拟定、不可协商和重复使用的特性,其性质为格式条款。其中单方变更条款为信息技术的更迭和用户需求的变化提供了格式条款完善的手段。但是法律法规对于网络用户协议单方变更条款的规制并不完善,网络平台利用其优势地位恣意行使单方变更权,损害网络用户权益的问题愈加突出。本文基于此提出了相应的规制策略。
出处
《产业与科技论坛》
2024年第13期33-35,共3页
Industrial & Science Tribu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