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2年9月省档案局、省档案馆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机关档案分类方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三合一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三合一”制度),要求到“十四五”末期在全省各级机关全面施行“三合一”制度。“三合一”制度对于规范和指导机关档案收集、整理、鉴定、销毁等工作有着重要意义,其制定的科学性、规范性、标准性与否直接影响着机关档案资源建设的质量高低。本文将结合我县“三合一”制度编制实践经验,谈一下县直机关在编制工作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出处
《山东档案》
2024年第3期55-5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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