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遵循乡村治理规律,着力构建以党的基层组织为核心,以村民自治组织为主体,以乡村法治为准绳,以德治为基础的乡村治理体系是新时代我国乡村治理的基本方略。构建乡村治理的“价值—目标—主体”分析框架,运用历史政治学研究方法,对我国乡村治理的价值追求、主要目标及主体结构的动态演进进行系统分析后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乡村治理跳出了乡村本身,以中国式现代化为价值依归,围绕“发展有效性”与“秩序有效性”两个核心目标,为国家、社会、农民三个主体的复杂性互动所形塑,形成了国家与农民、国家与乡村社会、农民与乡村社会三组动态关系。在新中国75年历史中,我国逐步形成了乡村治理科学性增强、乡村治理价值观系统化、乡村治理自主性提升、农民主体意识增强四大发展趋势。
出处
《江西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24年第6期166-176,共11页
Jiangxi Social Sciences
基金
教育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青年项目“基层微腐败对农民获得感的影响及其整体性治理机制研究”(19YJC630017)
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乡村振兴背景下村规民约的治理绩效差异及其优化路径研究”(23GL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