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案中的被告人雷汉华无视相关规定,不仅自己骗购所在单位的“房改房”,还帮他人骗购以从中谋利。他最终被法院以犯贪污罪和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刑加罚金。“房改房”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规定,按照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相关规定,“房改房”在满足本单位低收入困难家庭的住房需求后,房源仍有少量剩余的,由市、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向符合经济适用房购房条件的家庭出售,或由市、县人民政府以成本价收购后,用作廉租房。
出处
《检察风云》
2024年第16期20-21,共2页
Prosecutorial 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