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不久前,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加义镇公路两旁,竖起了一些红底白字的大型宣传牌,上书“隐私部位不能摸,构成犯罪要坐牢”“强奸幼女,罪加一等;宿幼女,罪上加罪”等内容。这些极具视觉冲击力的普法标语经网络传播后,引发了褒贬不一的争议。赞成者认为,这些普法标语简洁明了、通俗易懂,能起到很好的震慢作用和宣传效果。批评者则认为,这种过于直白甚至“辣眼”的表达风格,极易引起观感的不适,有损普法宣传的严肃性。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24年第29期51-51,共1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