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20世纪初现代资本主义发生体制调整、世界社会主义运动亦出现分化发展的历史转折时刻,马克思主义法学领域涌现出两位卓越的理论家卡尔·伦纳和叶夫根尼·帕舒卡尼斯。他们基于自己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和面临的理论问题,推进了马克思主义法律理论的发展,却也凸显出该领域中结构论与工具论、多元论与一元论、法律进化论与法律革命论之间的思想差异,反映了当时东西方社会主义运动各自的发展特点。伦纳和帕舒卡尼斯共同提醒我们,必须正视现代法治在特定历史条件下所承担的社会公共职能,特别是其中蕴含的体现世界政治文明发展经验的全人类共同价值。社会主义法治需要从具体国情出发,确立一种既能动反映社会经济关系、又适度兼容法律自创生系统要求的法律理论立场,在规范转变和功能转变协同推进的基础上,吸收人类法治文明的有益成果,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的有效建构。
出处
《马克思主义与现实》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188-196,共9页
Marxism & Reality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奥地利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项目编号:20BKS167]
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前期资助项目“奥地利社会主义运动研究”[项目编号:20ZD202]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