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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被服务者到服务者——四步走培育社区矫正“金不换”志愿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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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明确提出,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特长,组织其参与公益活动,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经调研,2024年,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400余人,其中有固定工作的社区矫正对象占总人数的85%,希望“服务内容与自己特长匹配,活动时间安排合理”的社区矫正对象占70%以上。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社会工作》 2024年第22期44-44,共1页 China Social 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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