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27号令)自2008年实施至今已有15年的时间,对明确档案工作的重要性、规范高校档案工作的各环节、促进高校档案管理水平的提升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在具体实施中,依然存在与现实需要以及新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不相适应性,指导性、解释力度不强等问题。新形势下档案工作面对新机遇、新挑战,应坚持以辩证思维下的“三原则”为指导,及时修订《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以完善档案管理制度,为档案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源动力和基本保障。
出处
《山西档案》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186-188,共3页
Shanxi Archives
基金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档案工作分会基金项目“高校学生档案规范管理研究”(项目编号:ZGD-YB-20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