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背景下,切实保障农村农民在宅基地退出中的合法权益,是对城乡基层现代化治理能力的重要考验,也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价值体现。就立法现状和实践而言,宅基地退出存在农民的参与权受限、退出的补偿资金来源单一、监管机制不健全和宅基地退出后对农民的配套保障不明确等困境。基于“三权分置”的政策和土地发展权等理论基础,应从保障宅基地退出农民的参与权、拓展宅基地退出农民的补偿资金来源、完善宅基地退出的监管机制、健全宅基地退出后的农民保障机制等方面加强对农民权益的保障。
出处
《农村经济与科技》
2024年第9期192-195,203,共5页
Rural Economy and Science-Technology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乡村振兴战略下宅基地‘三权分置’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9BFX125)
武汉学院2023年科研一般项目“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研究——以湖北省试点地区为例”(项目编号:X2023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