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环境法治体系建设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基础保障。回顾中国环境法治体系建设的发展脉络,历经了从资源价值到环境价值、从环境法律规范到环保法律、从法律文本到法治实践、从规范集群到法典编纂的四重转向。将政府、企业和公众纳为多元治理主体,兼顾环境法律和环境政策的作用发挥,妥当安顿环境权利和环境权力的领域与分野,融合环境法律规范与环境技术规范,是中国环境法治体系中核心要素建设取得的成就。而坚持党的领导、实践探索、从中国传统文化汲取养分、坚持生态文明的引导,是中国环境法治体系建设成就取得的动因。尽管环境法治体系的架构已基本成形,但基于适应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动实践和蓬勃发展,未来尚需在主体参与、规范协同、利益衡平等方面不断深化发展,以期构建更加符合时代需求、顺应历史潮流的中国式环境法治体系。通过环境法治体系的理论探究,也可从整体上掌握中国环境法治的发展规律和智慧探索,助力中国特色法治话语体系的构建。
出处
《甘肃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164-174,共11页
Gansu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