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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向开票” 后购销双方税咋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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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5号,以下简称5号公告)。公告明确规定,自2024年4月29日起,有“反向开票”意愿的资源回收企业,可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资料,履行完规定程序后,便捷实现“反向开票”。
作者 王海涛
出处 《注册税务师》 2024年第6期36-38,共3页 The Certified Tax Ag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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