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双向保护原则”是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基本原则。贯彻双向保护原则,检察机关既要充分保护社会利益,对涉罪未成年人惩处和约束,又要考虑涉罪未成年人利益,对其进行教育改造和挽救。目前,贯彻双向保护原则还存在惩治未成年人恶性暴力犯罪力度不够、办案效果不理想、履职不全面等问题。要增强检察工作主动性,严厉打击涉未成年人重大、恶性、多发暴力犯罪,积极拓展工作维度,促进未成年犯罪社会治理,创新技术应用,运用大数据技术提升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适应未成年人保护新形势,不断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制度。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24年第13期72-75,共4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
基金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课题“未成年人检察双向保护原则研究”(YJ2023055)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