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蹊跷的房屋租赁合同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近日,陕西省洛南县寺耳镇纪委工作人员在对王沟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时,一份蹊跷的房屋租赁合同引起了大家的注意。合同显示,2006年1月7日,该村的村民彭某侠与原闫村小学(后撤并至王沟村)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至2017年1月6日。然而,直到近期彭某侠仍在使用该小学房屋。
作者 杨丹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农村财务会计》 2024年第8期46-47,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