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应对气候变化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挑战。应对气候变化法制的生态环境法典化表达对建立健全应对气候变化法制体系具有重要意义。为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法制的生态环境法典化表达,本文提出应以整体主义方法论为指导,满足应对气候变化的要求,同时契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要求;在技术方法上,应遵循可持续发展理念,促进多元规制方式的综合运用和法律体系的协同;在具体的规范构建上,应以一般规范、核心规范和法律责任规范为体系,搭建应对气候变化法制规范框架。
出处
《环境保护》
CAS
2024年第12期61-64,共4页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基金
生态环境部项目“生态环境党内法规与国家立法的衔接”(ZS2022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