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字经济发展能够通过强大的技术支持和广阔的创新空间,推动企业创新模式转变和组织结构优化,促进企业颠覆性创新。基于2013—2022年中国A股上市企业数据,运用基准估计模型、中介效应模型,实证分析数字经济对企业颠覆性创新的赋能效应与作用机制。结果显示:数字经济对企业颠覆性创新具有显著促进作用,该结论在替换指标测度方法、剔除极端值等系列稳健性与内生性检验后仍然成立;异质性分析表明,数字经济对企业颠覆性创新存在异质性促进效应,具体表现在数字经济对数字基建较好地区企业、高竞争性行业企业颠覆性创新的赋能作用更显著;机制检验结果表明,在数字经济助力企业颠覆性创新过程中,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知识产权保护发挥部分中介效应,即存在“数字经济—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知识产权保护—企业颠覆性创新”的作用路径。为进一步推动企业颠覆性创新,须优化数据服务体系,提振数字经济发展质量;完善要素配置市场机制,提高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优化企业创新环境;实施差异化企业创新战略,促进颠覆性创新均衡发展。
出处
《现代管理科学》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171-180,共10页
Modern Management Science
基金
广西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广西财经素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基于AHP法的大学生财经素养影响因素与提升路径研究”(项目编号:2022ZJY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