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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关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咨询读者咨询:使用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的地块能否建造独立商业建筑和带底商的居民楼?是否应该申请变更该幅土地建设用途、在建设规划用地许可证上增加“商业用途”?是否应该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咨询台回复:依据《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向城市、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出处 《青海国土经略》 2024年第3期59-59,共1页 Management & Strategy of Qinghai Land & Resour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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