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案件管理作为检察机关内部专门的制约监督机制,在提升整体办案质效、服务科学决策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取得了不小成绩,但还存在案件管理人员思想认识不到位,不善监督、不敢监督,案件管理监督浅层次、表面化、形式化,流程管理、质量评查、数据检查等监督管理手段之间联动不足等问题。对此,应认真监督管理案件办理中的表层性问题,严格审查纠正案件办理中的程序性问题,加强对案件办理中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释法说理等问题的分析、评定,加强对涉及办案效果、理念、政策的普遍性、影响性、典型性等问题的归纳分析,提升监督管理整体效能,加快推进案件管理工作现代化,以服务检察工作现代化。
出处
《人民检察》
2024年第14期6-10,共5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