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先行羁押的刑期折抵是基于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为实现公平正义在刑罚执行时对刑期的抵减。先行羁押刑期折抵的适用范围应当包括对人身自由进行限制的所有羁押措施,并坚持同一行为和连续羁押的判断标准。先行羁押期限的计算应当参照刑期计算的方法,以自然日来计算。在刑期折抵的具体计算方法上,应当明确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发生变化时刑期折抵的具体计算方法;科学设定先行押刑期折抵的具体规则。
出处
《人民检察》
2024年第14期18-21,共4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