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36年鲁迅逝世后,中共中央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曾就如何纪念鲁迅提出一些具体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这些纪念构想得到了实质性的响应和实施,在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一系列纪念鲁迅的活动相继开展,包括修建永久性纪念场馆、编辑出版纪念专辑、组织发表纪念文章、举办纪念大会、谒墓、瞻仰故居纪念馆等。这些活动在1950—1970年代成为纪念鲁迅的主要形式,并逐渐形成了固定的纪念程序与仪式。纪念鲁迅不仅成为国家纪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成为整个国家政治文化生活的重要一环,对社会公众产生了巨大影响。
出处
《山东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24年第7期114-122,共9页
Shandong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鲁迅纪念文献资料的整理与研究(1949—2016)”(项目编号:17BZW147)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