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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开展警示教育是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准绳,以反面典型案例为镜鉴,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要以严明纪律筑牢政治忠诚,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把稳思想之舵、筑牢信仰之基,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牢记‘五个必须’,严防‘七个有之’,恪守‘十个不准’,坚决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以严明纪律践行初心宗旨,坚定人民立场,践行正确政绩观,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多做老百姓可感可及的好事,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实事,以实实在在成效造福人民。”——2024年6月28日,全省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在哈尔滨召开,黑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许勤主持并讲话。
出处 《党的生活(黑龙江)》 2024年第7期8-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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