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活纪律是党员、干部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其本质要求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从近年来查处通报的案例来看,相当一部分党员、干部腐化堕落是从生活作风“闸门”松动开始的,他们不讲身份、不顾形象、不管影响,什么朋友都敢交、什么场合都敢去、什么钱都敢花、什么东西都敢要,从思想变质再到行为失范,最终跌入违法犯罪的深渊。此次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着眼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带头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生活纪律中充实完善了相关条款,以更好发挥党员、干部言行对全社会的示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