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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兼(任)职 取酬需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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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党员领导干部退休后违反规定到企业兼(任)职取酬被通报处分屡见报端。党员领导干部退休后为发挥余热能否到企业兼(任)职取酬成为许多退休党员干部关心的现实问题,现通过案例予以解读。案例:马某,中共党员,曾任A县副县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18年1月退休。
作者 李金龙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老同志之友(下半月)》 2024年第8期18-1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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