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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破”为“立”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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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破产审判是人民法院发挥司法职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和护航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近年来,江苏省南通市两级法院坚持“破产审判就是新一轮招商引资”理念,充分发挥破产制度“积极拯救”和“及时出清”功能,持续加强对陷入困境但具有经营价值企业的保护和救治,加速“僵尸企业”市场出清,促进地方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全力探寻提升破产审判质效“最优解”,写好优化营商环境“大文章”。
作者 高鸿 王作杰
出处 《人民法治》 2024年第16期23-25,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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