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国情决定了我们不能成为‘诉讼大国。”近年来,为有效应对行政争议不断增长、行政诉讼中存在的“案结事不了”“程序空转”等问题,各地对于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的探索日益多样,但此类机制创新大多由司法机关主导,未明确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原机关”)的解纷主体定位,相关机制建设仍存空白。为此,2022年4月,浙江温州龙港市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建立行政异议制度,引导行政相对人(以下简称“相对人”)在不服行政行为的情形下,向原机关提出异议,并由原机关提供首次救济。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24年第31期34-38,共5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