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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阿克苏地区农民合作社开展农产品加工的实践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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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民合作社作为重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开展农产品加工、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文分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的现状,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一、农民合作社开展农产品加工的现状1.从数量占比看。截至2023年底,阿克苏地区有农民合作社5581家,从事农产品加工的125家,占总数的2.2%。892家示范社中,从事农产品加工的98家,占比仅11%。其中,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6家,占示范社总数38家的42%;自治区级示范社32家,占示范社总数121家的26.4%;地区级示范社15家,占示范社总数232家的6.5%;县级示范社35家,占示范社总数501家的7%。从占比来看,从事农产品加工的合作社比例较小,与地方农业产业化发展不匹配。
出处 《中国农民合作社》 2024年第8期46-48,共3页 China Farmers’ Cooperati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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