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提升农民收入水平的作用日益凸显。文章在明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其利益联结模式相关理论的基础上,选取温州山区作为典型案例,分别对2家农业龙头企业的利益联结模式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温州山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益联结模式的构建及其优化建议,以期为推动地区产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出处
《广东蚕业》
2024年第8期86-89,共4页
Guangdong Sericulture
基金
2022年温州市科学技术局基础性公益科研项目“共同富裕视阈下温州山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益联结模式研究”(R20220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