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规范基础教育办学行为是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底线。规范基础教育办学行为需要从校园安全、日常管理、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入手。规范基础教育办学行为有助于教育坚守人民至上的立场,有助于满足人民对更好教育的期待,有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研究提出教育行政部门要遵循教育规律,做好顶层设计;学校要增强主体意识,提升治理水平:教师应坚守底线思维,以教育家精神涵养自己,化育学生人格。作为执行主体的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教师,应遵循适度原则,明晰责任边界,在开展“规范管理年”行动中寻求恰当的实现机制。
出处
《中小学校长》
2024年第8期16-18,共3页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 Principa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