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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运用“四种形态”系列报道·之二 治病救人 严管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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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惩前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也是提出“四种形态”的政策初衷。近年来,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在运用“四种形态”的实践中,始终保持“惩”的力度、探索“治”的途径、发挥“救”的效能,在严肃惩处腐败分子的同时,统筹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等手段,努力实现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必须充分体现惩前后,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同时注重纪法情理贯通融合,以严管厚爱更好激励担当作为。
作者 宋全浩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纪检监察》 2024年第16期26-29,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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