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治理创新是推动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但在县乡村三级多元主体互动中,政社共谋造成了伪创新现象。县乡两级政府迫于“印象政绩”打造和考核竞争压力而进行合谋,使伪创新工作在行政体制内获得总体合法性认证;基层政府在乡村亮点打造中通过项目资源分配、荣誉称号赋予等手段展开利益置换,争取乡村社会中村干部、能人以及普通村民的支持,为伪创新建构了情境合法性。政绩竞争下基层政府对社会治理创新的高追求与空巢化乡村社会的弱治理需求的错位、不完善的考核体系之下的低政治风险以及经验创新悬置于基层社会的弱利益关联构成了伪创新的生成逻辑。针对基层社会治理伪创新,应当调整考核体系,建立创新监督平台和科学的评估模式,并强化村民自治功能,激活群众主体性。
作者
褚庆宜
赵晓峰
Chu Qingyi;Zhao Xiaofeng
出处
《学术交流》
2024年第7期153-168,共16页
Academic Exchange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党建引领农村共同富裕协同治理机制研究”(23BDJ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