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字经济背景下,“掐尖”并购逐渐成为超级平台保护其市场地位的重要商业策略。数字平台间的掐尖式并购固然有其积极作用,但同时存在着一些弊端,需要加以限制。当前反垄断立法对掐尖式并购的规制在事前申报、事中评估以及事后监管手段上都不足。为此,依据数字经济和掐尖式并购的特殊性,在借鉴域外经验基础上,通过调整并购审查标准、优化竞争损害评估框架以及构建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符合当前发展阶段的规制路径,从而确保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出处
《黑龙江金融》
2024年第7期76-82,共7页
Heilongjiang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