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6月28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以下简称《组织法》),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组织法》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以土地集体所有为基础,依法代表成员集体行使所有权,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区域性经济组织,包括乡镇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出处 《城市规划通讯》 2024年第15期17-17,共1页 Urban Planning Newsreport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