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立法为民,法贵便民。立人民需要的法,立人民拥护的法,是人大立法的永恒主题。日前,历经三次审议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为9亿多人的集体经济权益提供法治保障。为了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立到广大农民的心坎上,从纳入立法工作计划到正式出台的两年多时间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立项、起草、审议、评估等全流程各环节,广泛充分地听取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民的意见建议,确保法律真正体现农民利益、反映农民愿望、维护农民权益。
出处
《中国人大》
2024年第14期21-21,共1页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China